中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
认真做好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学校2017年中层干部调整工作实施方案,我校部分中层干部的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,现进入相关工作的交接阶段。为做好交接工作,特作通知如下:
一、交接内容
1.整体工作情况:任期内已发生尚未处理或者尚未处理完毕的各项工作,任期内已立项或者已进行的重点立项项目情况,任期内合作、承包、租赁等事项的合同、协议及其变更的书面材料,任期内重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,相关工作计划等;
2.资产情况:本部门资产情况,任期内财务状况,任期内债权债务;
3.文件档案资料:相关规章制度、文件、电子文档等资料(附清单);
4.对外联络工作:与上级主管部门、政府有关部门、兄弟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工作联系,相关联系人等情况;
5.其他需要说明的公务事项。
二、交接时间
2月18、19日前完成交接工作。
三、交接要求
1.部门、单位正职领导的交接由党委组织部牵头,协调相关部门监交,由分管或联系所在单位的校级领导监交,交接手续全部办妥后,交接双方签字确认;部门、单位副职的交接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监交,副职岗位变动,应主动向本单位正职移交相关工作,并按规定做好个人使用公共物品清还手续。个人使用的办公资产一律不带入新部门(包括办公桌椅、电脑、打印机等),到新部门如需要配备的,有新单位提出申请,报物资设备处统一调配。
2.所有调整的中层干部工作移交必须填写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工作事项移交书》,认真办理书面交接手续,此表一式四份,经部门、学院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后,交接双方各保留一份,一份交由校纪委备案,一份交由校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3.对尚未办理完毕需交接的公务,相关领导干部应当主动配合接任领导干部共同完成;对正在进行机构和人员调整的单位,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应该相互配合,保证资产划拨、人员划转等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4.中层干部的交接工作将作为本年度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。
附件: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工作事项移交书
附件: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工作事项移交书
移交人 | 部门 | 职位 | ||||||||||||
接收人 | 部门 | 职位 | ||||||||||||
移交事项 | ||||||||||||||
一、工作移交 | ||||||||||||||
工作内容 | 相关材料 | 数量 | 完成情况 | |||||||||||
二、资产情况移交 | ||||||||||||||
项目 | 明细 | 相关材料 | ||||||||||||
三、文件档案资料移交 | ||||||||||||||
名称 | 数量 | 名称 | 数量 | |||||||||||
四、对外联络移交 | ||||||||||||||
项目 | 明细 | |||||||||||||
五、其他事项 | ||||||||||||||
移交人 | 接收人 | 监交人 | ||||||||||||
移交日期 | 接受日期 | 监交日期 | ||||||||||||